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78号)、《乐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乐府公开办函〔2019〕1号)和县府办《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特向社会公开2018年度舟坝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等。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形式发布,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发布公开信息,公布了政府政务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2018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8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举报投诉数量。2018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投诉情况发生。
(四)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情况。2018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相关费用收取情况。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法公开财政预算和结果报告3条。
二、落实和推进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信息公开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四川省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经费,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各类党委、政府信息,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力争公开面达100%。为进一步规范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在已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寻求创新与突破。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党政办主任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主要负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进一步完善六项制度。对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了进一步完善,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二)规范公开事项建设,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对照《条例》相关规定,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三)重视人员培养,提升信息水平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我镇让信息收集、整理和编辑的人员加强自我学习和提高,及时查看县政府各单位的公开信息,并学习其优点,不断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努力将我镇各类公开信息向县、市通报。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四、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情况
在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充分利用绿色明珠网,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二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三是有效发挥公示栏、广播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镇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重视程度不够,未能及时对开展的工作进行信息公开;二是对《条例》理解不够,未能完全按要求完成信息公开;三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部分公开信息分类不准确。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镇将加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对信息公开认识,加大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条例》的理解,确保单位内部间信息畅通,保质保量的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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