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溪镇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收到举报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沐川县沐溪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沐川县沐溪镇城北路632号;邮编:614500;联系电话:0833—4611755)。
一、概述
2015年,我镇把贯彻落实《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深化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全镇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党政办主任兼任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任,并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的审核审查。通过《沐川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绿色明珠网》等多种公开形式,公布了“沐溪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采取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确保了政府信息的安全、准确,保障了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镇政府通过绿色明珠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1条,占3%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1条,占3%;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信息6条,占20% ;政策文件6条,占20%;工作动态信息11条,占37%;事业单位管理信息4条,占13%;生育服务证办理信息1条,占3%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度我镇未接收到有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收到举报投诉情况
2015年,我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及收到举报投诉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镇对政府信息公开免费提供,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我镇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按照新时期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下一步我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将政务信息公开作推进到各个层面;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继续推进信息管理、审查、公开的规范化,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三是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造成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平台,努力推动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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