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养老机构实行有序开放管理
根据县民政局疫情防控工作会精神,结合我县及周边疫情实际,自2023年2月8日起,全县养老院实行有序开放管理。
实行有序开放管理。养老机构要始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方针不动摇,有序开放不等于完全开放,制定具体的防控方案,逐步安全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正常秩序。按乐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指挥部防控指导组关于印发《乐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监测方案(第一版)》的通知及《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第四版)》执行。
加强医疗服务保障。按照机构满负荷运行标准储备充足物资,包括防疫物资、照护物资、生活物资及其他必要物资。防疫物资应按照至少1个月标准储备。包括但不限于医用防护口罩(N95)、二级防护服、医用隔离服、抗原检测试剂、医用酒精、消杀设备等。照护物资应按照至少1个月标准储备。包括但不限于成人纸尿裤、尿垫、护理垫、特定餐具、护具、约束带、特定食品、特殊用药及常备用药等。生活物资应按照至少1个月标准储备。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调味调料品等生活保障物资。
加强养老机构疫苗接种,坚持应接尽接,协调卫健部门做好机构内老年人疫苗接种工作,对无禁忌症的养老机构在院老年人和工作人员一律完成全程疫苗接种,符合医学条件的要及时接种加强针。对无禁忌症但不愿意接种的老人,需签订放弃承诺书。
提高疫情防控能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做好人员管理、出入管理、院内安全等工作。建立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预案,明确责任、储备物资,细化各项管理服务措施,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对涉及各养老机构的疫情,能够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早处置,确保不发生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
坚持“零报告”制度。每日执行“零报告”制度。每日开展两次对老年人身体健康询问,其中包含体温监测、身体状况(是否有发烧、疼痛、咳嗽等症状),对机构内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工作人员或被照护人员,及时开展1次机构内全员抗原或核酸检测。如机构内出现1例感染者,应及时开展1次机构内全员核酸检测,后续根据检测结果和风险评估情况,确定抗原或核酸检测频次。
加强监测检查整改。各养老机构养老机构继续坚持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加强对返(新入)院老人、返(新入)院员工、隔离人员、疫情情况等信息的实时掌握,实时更新,出现问题不得迟报、瞒报、漏报。敬老院管理中心将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对养老机构进行暗访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隐患,要求立即开展整改,并适时“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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