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 首页>专题栏目>政府预算决算>部门预算>2021年部门预算

沐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1-02-23 信息编辑:沐川县人民检察院 字体:【

 

沐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主要职能 

根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沐川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确保宪法和法律在全县正确实施。主要职能有: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院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沐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根据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方针和部署,研究制定工作规划,组织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由沐川县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五)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出席支持公诉、抗诉。

(六)负责应由沐川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应由沐川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依法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对违法行为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九)负责应由沐川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十)受理向沐川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承办沐川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十一)负责沐川县人民检察院的理论研究工作。

(十二)负责沐川县人民检察院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十四)负责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五)接受沐川县人民代表大会的质询。办理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及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依法提请沐川县人大常委会任免沐川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六)负责其他应当由沐川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编制原则,沐川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沐川县人民检察院,无下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沐川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449.7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449.72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49.72元,其中:基本支出444.72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较上年相比,部门收支持平。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1沐川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的检察十大业务和精准扶贫等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办案任务或检察发展目标,以及用于部分专项建设项目经费支出。

    2021沐川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350.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检察事务的基本运转和完成特定办案业务。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卫生健康支出:14.1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四)住房保障支出:47.9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沐川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沐川县人民检察院无出国出境计划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21沐川县人民检察院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沐川县人民检察院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2021年无购车计划,单位车辆保有量4辆。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沐川县人民检察院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6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1沐川县人民检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5万元,主要用于便携式计算机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底,沐川县人民检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特种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沐川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单位)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0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公共安全支出(204)检察(04)行政运行(01):指检察基本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204)检察(0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检察未单独设置项级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机关事业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4-2.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7.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部门预算批复检察院.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