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是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列入沐川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序列。 负责全县生态环境科技发展和基础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资金项目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所辖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现场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负责全县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负责全县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编制原则,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监测站。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194.3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194.37万元,上级补助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7万元,项目支出185.00万元。较上年相比,部门收支下降61.33%,主要是因为生态环境部门垂管后,单位在编人员基本支出及部分项目支出纳入乐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预算,县级预算经包含临聘人员经费等部分基本支出及应该由县级财政保障的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环境监察执法等相关工作等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临聘人员日常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统一纳入乐山市生态环境局预算,由市财政统一保障;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22年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节能环保支出194.37万元,主要用于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临聘人员工资福利及开展特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等方面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三公”经费县级财政拨款预算数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无出国出境计划安排。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部门垂改后公务接待费由乐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00万元,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2022年无购车计划,单位车辆保有量1辆。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5.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3.9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便携式计算机、多功能一体机、台式计算机、环境监测费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底,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85.00万元,主要为政务运转工作经费项目、国家级生态县及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经费项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费项目以及环境监测项目。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反映除建设类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核安全核辐射安全监管等以外的支出。
(七)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对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废弃源处置等管理的支出,以及在核辐射、电磁辐射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支出之外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7.项目支出绩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