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大楠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沐川县大楠镇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沐川县大楠镇人民政府的基本职能是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制定并组织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通过优化结构,调整产业,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统筹资源发展新农业,助力扶贫攻坚,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编制原则,大楠镇人民政府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政府机关、政府下属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理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大楠镇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1,584.82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1,576.02万元,上年结转8.8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8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3.30万元,项目支出681.52万元。较上年相比,部门收支增长16.18%,主要是:财政供养人数增多,相应人员预算经费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大楠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的脱贫攻坚、森林防火、乡村振兴、环境卫生改善等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23年大楠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9.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政府办公室及乡关机构事务、人大事务、纪检监察事务、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的支出。
(二)国防支出2.35万元,主要用于民兵训练支出。
(三)公共安全支出2.35万元,主要用于全乡普法宣传、综治维稳等方面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社保缴费、遗属补助、老龄事务等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37.7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计生工作方面的人员工资、办公等支出。
(六)节能环保支出64.2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支出。
(七)农林水事务支出589.52万元,主要用于所有村组干部报酬、村绩效考核、村级办公开支及农林水方面的事业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支出。
(八)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8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安全监管工作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67.02万元,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80万元,用于镇村两级开展文化旅游传媒活动,丰富村民生活。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大楠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6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大楠镇人民政府无出国出境计划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大楠镇人民政府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54.54 %,主要原因是财政厉行节俭,公务接待多在伙食团接待,开支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大楠镇人民政府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6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0.6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89.28 %,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购车计划,单位车辆保有量3辆。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大楠镇人民政府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17.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大楠镇人民政府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大楠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农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大楠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681.52万元,主要为 农村环境保护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乡镇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站)日常运维费;老龄卫生健康事务;乡镇老协活动经费;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社区干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居民小组长小额保险;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工作经费;社区干部居民小组长报酬、绩效考核奖励经费;村组干部报酬、绩效考核奖励经费;村干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村民小组长小额保险;村(社区)代办点日常运维费;2023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调整2022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省级补助资金到乡镇;中央补助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到乡镇;普法宣传;乡镇普法依法治理经费;人大会议;人大主席团经费;其他政协事务支出;村(社区)“有事来协商”工作经费;代表工作;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安全监管;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经费;民兵;乡镇民兵业务经费项目等。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项目支出需要。
(三)国防支出:用于国防建设和保卫国家安全的支出,包括国防费、民兵建设及专项工程支出等。
(四)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五)节能环保支出:指政府环境保护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检测支出、污染治理等支出。
(六)农林水事务支出:指政府增加农业投入,保护农业发展的有效手段。
(七)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八)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和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目录: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7. 政府采购预算表
8.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