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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2017年脱贫攻坚公共服务工程、市政配套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明确相关服务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10 信息编辑:沐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2017年脱贫攻坚公共服务

工程、市政配套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明确

相关服务机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相关监理、设计、施工、和地勘单位:

截至目前,沐川县2017年脱贫攻坚公共服务工程、市政配套工程已完成施工招标工作,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建筑质量终身责任制,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将工程纳入报监、报建是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前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以及《沐住建发〔2017〕24号》通知要求,今年脱贫攻坚公共服务工程、城乡建设用地双挂钩建新点、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市政配套工程均应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报监手续。

(二)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是一项过程管理工作,需要五方责任主体(建设、施工、设计、地勘、监理)、乡镇和住建部门齐抓共管。特别是在项目建设的基础验槽、主体施工等环节,必须要有建设、地勘、监理、设计施工和质监部门共同见证,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发现并处理。如果施工阶段缺少五方主体和监管单位参与,工程质量将无法真实有效认定。

(三)明确部门主要职责:建设单位是项目组织、协调的牵头单位,对项目质量安全负总责。施工单位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的主要负责主体。地勘单位对基础地质负责。设计单位对施工图和项目实体负责。监理单位监督按图施工对施工全过程负责。

(四)住建部门牵头领导邹远川同志电话13890686330   袁玉强139890604888、赵清树同志13990602868

 

附表:沐川县2017年脱贫攻坚公共服务工程和市政工程等

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一览表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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