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农房验收的通知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
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农房验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乐住建发〔2017〕305号文件精神,市住建局将组织检查组于9月到12月期间每月对我县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将做到所有村全覆盖。请各乡镇做好以下工作:
一、再次排查。对2017年实施的易地搬迁住房项目、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临界贫困户住房建设项目,以及新开工的“破旧房”改造项目进行再次排查,排查是否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建设标准,并对有问题的项目及时安排整改。
二、资料收集。所有农房建设都要建立户档资料,按照沐住建发〔2017〕141号文件的分户档案清单收集资料,分户装订成档,由村、乡镇、县住建局各存一份(原件存乡镇)。2016年收集资料不完整的,必须补齐。
三、抓紧验收。抓紧2017年农房建设的自查验收,自查验收表格参照沐住建发〔2017〕141号《XXX年农村危房改造乡镇分户验收表》,签字盖章要完整。
四、步骤完善。须完善系统录入、资料收集、自查验收并保持批复户数系统录入完整和审批下达资金的一致性,做好“财易管”台帐方能进行资金拨付。
五、抽查验收。农房建设完工资料收集完整后报县住建局进行抽查验收。
附件: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补充通知》(乐住建发〔2017〕305号)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