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农村破旧房改造补充要求的通知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农村破旧房改造补充要求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目前,农村破旧房改造工作正紧锣密鼓开展,现对巡查中遇到的问题作如下要求:
一、要求改造对象原则与危房鉴定相结合,尽量进行维修加固。确需新建的,须按照《农民自建房施工图集》施工,面积按沐住建发〔2017〕141号通知要求控制。
二、针对土坯房和排立房的加固维修,请各乡镇组织技术和管理能力强的个体工匠及工匠监督员到永福镇张村村、炭库乡石碑村、太平村参观。学习对土坯房和排立房进行维修加固的经验。
三、请各乡镇督促农户完善须加固维修内容,杜绝补助多少钱干多少事,补助一千、实施六百的思想,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验收。
四、请各乡镇按沐脱贫办〔2017〕56号下达的资金计划火速将已落实的破旧房改造户花名册报县住建局批复。
五、请各乡镇在对所有农房自查验收时务必对加固维修项目对照加固维修方案认真核实工程量,按参考单价计算造价,实施工程未达到补助资金额的必须扣减或整改后兑付资金。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